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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山西省2021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6    作者:李辉芳     来源:     点击:

全校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及山西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等文件精神,山西省教育厅继续开展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相关项目及课题研究的资助工作。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我校可报项目类别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及条件

1.申报对象:人事关系在我校,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及教育管理工作的职人员。其中,近2年内作为课题主持人承担过该类课题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新的课题;作为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非负责人)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2个课题的申请;已经参与此类在研课题的最多只能再参与1个课题的申请;申请书内容上与其他申请、在研或已结项的同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视为重复申请,不予支持。其他要求详见《山西省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办法》(晋教研〔2006〕16号)。

2.研究内容及其他要求:研究内容聚焦《2021年度山西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指南》),题目可略作调整。申报者需填报《山西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请书》(附件3)。本年度特别增加支持研究生优质课程、案例、教材等建设项目,申请者需填报《山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4)、《山西省研究生优秀教材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5)、《山西省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6)。

3.按省教育厅要求,我校采取“省立校资助”的方式,择优遴选支持5个项目(项目经费不低于2万元)。

二、其他事项

1.申报及评审。自文件下发之日起,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及相关办法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审核完毕后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由学校拟定评审日期及专家名单须报省教育厅同意后确定,省教育厅派专人监督指导评审工作。

2.申报时间:请在2021年9月3日之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硕导聘书或文件等相关证明)报送至发展规划部办公室(文华楼A623),逾期将不予受理。每个项目报送纸质版5份,电子版同时发送至cusx1331@163.com


系 人:李辉芳

联系电话:0351-2772021

电子邮箱:cusx1331@163.com


附件1:山西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汇总表

附件2:2021年度山西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3:山西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请书

附件4:《山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

附件5:《山西省研究生优秀教材建设项目申请书》

附件6:《山西省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