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2026年我校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年报填报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牢固树立依法统计观念,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第一意识,以严格、严谨、严肃、严明的工作态度高质量地完成年度统计任务,指定专人负责,以保证统计工作的延续性。
二、各相关部门要健全统计工作机制,建立统计台账,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相关部门统计员要认真收集、整理各类统计数据,审核无误后方可上报。
三、请各部门务必于2026年10月13日下班前将本部门统计的纸质报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连同佐证材料一并提交至文华楼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部办公室(A621室),电子版发送至sxcmfzgh@163.com。
附:2026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相关资料(电子版)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部
2026年9月22日